夏雨不湿知心人:伍

不论在哪个国家,看守所的味道都不会太愉快,御剑怜侍对这一点再清楚不过。有些警员喜欢边值班边吃快餐对付一顿饭,于是接待大厅里总弥漫着一股烤肉酱与冷却炸物混合的味道;另一些地方还没有普及无纸化办公,那种与书香完全不同的陈年纸张气味总往人鼻子里钻。西凤民国盛产各种木材,看守所内的柜台、部分内饰和少量尚未翻新的座椅都是木头做的,而时值多雨的盛夏,这些木头的缝隙之间便发酵出受潮的霉味,侵蚀室内每一个人的嗅觉。

在御剑的鼻子完全麻木之前,成步堂终于从接待室里出来了。他面色平淡,然而御剑能微妙地察觉到事态并没有那么理想。“怎么样?”当他在自己身边坐下时,御剑问。

成步堂抬起一只手,张开五指:“五把。”他的语气里难免有些不满,“苗旭有整整五把心锁。”

御剑晃晃脑袋,努力把一块被裹着尼姑头巾、躺在病床上的滑稽成步堂硬塞给自己的绿色小石头赶出思绪。“意料之中,”他盯着成步堂的手指出神,“不过这可更难办了。”

“是啊。”成步堂一屁股坐在御剑身旁的座椅上,半腐朽的木椅苟延残喘地吱嘎哀嚎,“要是我问一个人‘你有没有杀人?’,对方说‘我没有’的时候心锁蹦出来,我当然能明白真凶就是这个家伙;可是……倘若这人只会微笑着承认‘没错,就是我杀的’,就算勾玉揭示出另有隐情,我也猜不准对方隐瞒的到底是什么啊……勾玉可没法事无巨细到把这种事情都告诉我。苗旭隐瞒的事情也许和真凶有关,也许无关,不管怎样——这件案子的水面下一定还隐藏着什么。”

御剑很想问一问成步堂:你还愿意接下这份委托吗?即使它——事发突然、无情地摧毁了你和女儿的游玩计划、让你回想起一段结束得不甚愉快的职业生涯、还如此棘手?然而,当他刚准备发问时,成步堂紧接着开口道:“看来我们只能在调查上更下功夫了。尸检报告出来了吗?我们现在可不可以去现场?”他还开玩笑似的接了一句:“西凤民国应该没有检察官隐瞒尸检报告更新进度的‘优良传统’吧?”

红衣检察官不禁哑然失笑:“你把检察官都想象成什么人了?——当然可以看,等会我让狼警官的部下送来,顺便载我们到现场。”

临时律师点点头,大剌剌地往椅背上一靠,边翻开笔录边翘起一条腿:“苗旭刚刚跟我说的内容和他的口供基本一致,没几个字有改动,就好像……他早早便背下来了一样。”成步堂叹了口气,“当我自称是政府公派的律师时,他居然一丝怀疑都没有——不如说他似乎根本懒得理会我。可是我刚刚连自己的名字——那个真正的公派律师的名字都差点念错了,他居然眼皮都不动一下!”

“成步堂……”御剑揉揉眉心,“你还是练习一下那位律师的名字发音吧,以免明天开庭露馅了。”

“好吧,御剑,”成步堂耸耸肩膀,“现在我是西凤民国的‘程文涛’律师,以后请都这么叫我。”

程律师——程文涛律师,御剑甚至在心底默默地把这个名字练习了好几遍。成步堂律师,他没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到本属于那个男人的职业头衔。他什么时候才能再次用那个职位光明正大地称呼他?他察觉到成步堂正盯着自己的侧脸若有所思。在想法被看破之前,口袋里的手机正好开始振动,他无声感激这条来得及时的消息,别过脑袋盯着屏幕,状似无意地避开成步堂的视线。

看清消息内容后,他笑了,把手机塞给一旁的成步堂。“你看,这身衣服还挺适合她。”

成步堂接过手机:屏幕里的美贯穿着一身西凤民国女性传统服饰,笑着冲镜头比剪刀手,她身后是狼士龙所说的那位“在姐妹堆中长大”的部下,正半蹲着手忙脚乱收拾她换下来的衣物和鞋子。几个小时前在陶艺作坊将美贯交给这位年轻人时,御剑只注意到他为人彬彬有礼且莫名很讨小姑娘喜欢,直到在这张照片中才发现他脑后居然蓄着一条细长的小辫,一直拖到与肩胛骨持平的高度。看来他没少遭到家中女性们的“打扮”,御剑大胆猜测。

“哎呀,我女儿真漂亮!”成步堂捧着手机,喜悦溢于言表,“要是我能亲眼看见就好了!”这话令御剑的胃部不自主地抽动了一下。成步堂将手机还给他,“话说他们这是去哪儿了?背景有点像博物馆。”

“这好像是一家……”御剑向上划动屏幕寻找这位部下之前发给自己的消息,“民俗体验馆,可以试穿各种传统服装,很受游客欢迎。”

“原来如此,”成步堂仍然盯着御剑手机中缩小后的美贯照片出神,“果然还是得交给懂小姑娘心思的本地人啊,我可完全不知道有这种地方存在。”

“没关系,”御剑下意识安慰他,“不管怎样,美贯玩得开心就好。希望她——”

他的话说了一半,后半句被面前出现的那个女人生生咽了下去:柳月露,受害者的妻子、嫌疑人的弟媳,牵着她的两个孩子从接待室走了出来。她面色憔悴,步伐沉重,垮着脑袋僵硬地向前迈开步子,长长的黑发垂在脸侧,使御剑看不真切她的表情。然而,在某一个瞬间,她和御剑像是心有灵犀般同时抬起头,两人四目相对。她停下脚步,御剑屏住呼吸,她身边年长的男孩疑惑地盯着母亲,年幼的女孩仍紧紧攥住母亲的手,一刻都不肯放开。成步堂肯定也注意到了两人之间微妙的氛围,因为他不再尝试从御剑手中夺过手机、仔细观察每一张美贯的照片了。

等柳月露消失在看守所的大门后面时,成步堂缓缓吐出一个词:“五把。”

“什么?”御剑猛地扭头,惊讶地瞪着他。

“也是五把。”成步堂慢条斯理地说,一手插在裤兜里,正握着什么东西,“她也有五把心锁。”

御剑愣了好一会,扯出一个苦笑与胜负欲交织的复杂表情:“这个案子越来越有意思了。”

“是啊,我同意。”成步堂也微妙地笑了,“接我们去现场的人来了吗?”

御剑站起身。“马上到。”成步堂几乎和他同时站起来,身下的木椅再次吱嘎作响。

长年的现场工作经验使御剑清楚,用于给案发现场尸体位置勾画轮廓的粉笔质量其实并不高,鞋底稍微一蹭线条便会模糊,这里也是同样。苗阳的尸体早已被运走,尽管来来往往的警员们都很小心地尽量不去踩到那块呈现“大”字的白色包围圈,白色的线条边界和水泥地面上暗红的血迹相比也显得不那么清晰。一些警员正在邻居们家门口做笔录,他们的大门敞开,御剑路过时发现这些人家中都铺着实木或大理石的地板,最不济玄关处也有一块地垫。只有苗家——什么也没有,灰扑扑、光秃秃的水泥地面直白地裸露着,甚至连空气都染上了一丝凄凉的灰色气息。血迹已经干涸,透过水泥缝隙深深渗进去。也许永远都清洗不掉了,御剑心想。

“御剑,”是成步堂在唤他,“把尸检报告和苗旭的口供再给我看一下。”他一边捶着后腰一边走过来,手上还戴着搜查用一次性手套“哎哟……我这腰怎么就不行了,只是蹲了一会儿就痛得不得了啊……”

御剑掏出一沓文件递给他:“你刚刚干嘛了?”

成步堂指向自己身后躺在一块塑料布上的木制大锤:“检查凶器。我发现了一个……我想,你还是亲自来看看吧。”

御剑在大锤旁单膝跪下,从警员手中接过手套并戴上。他刚握住锤柄准备试着举起它,长长的棍状手柄却从锤头脱落了,整把大锤被分成了附满血迹的圆柱状实木锤头和一根长木棍。“你把它弄坏了吗?”他皱起眉转头质问成步堂。

“我可不是故意的!”成步堂无奈地摊手,“刚才我发现锤头和锤柄连接的地方并不是很牢固,只是试着拔了一下,没想到很容易就拔出来了。”

“唔呣……这倒也是,”御剑认为成步堂的辩解还算合理,“这种木锤的构造本就很简单,只是把锤柄一端和锤头中间挖的洞里都涂上木工白乳胶,再把锤柄捅进锤头固定好。如果长年不养护导致脱胶,锤头和手柄还是挺容易分离的——等等,这是什么?”他几乎整个人都趴在地上,被刚才的发现惊得瞪大眼:“为什么锤柄插进锤头的这一段上面……会有血迹?”

“你发现了。”成步堂正聚精会神翻看手中的文件,回应御剑的声音模糊不清,“挺有趣的,对吧?血迹飞溅到锤柄上这种事倒也正常,可为什么连本该插进锤头、不接触外界的部分也会沾上血?”

“所以,你借走口供和尸检报告是为了……”御剑站起身,拍拍膝盖上的灰尘。

成步堂翻了一页。“你看,就连法医也这么说。”他弹弹手中的纸张,“‘遭受到光滑的钝面圆形物体和棍状物击打各一次’,报告里还有照片——棍状物造成的伤口不太明显,可能是被更大的伤口掩盖了,不过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的。”

御剑凑过去仔细地翻看照片,并掏出手机拍了张照。成步堂倒是被他的举动吓得手一抖,差点没拿稳文件:“哇啊!御剑,你拍这种东西做什么?”

“复盘需要。”他平静地回答,“有时候,看着看着就能发现之前没意识到的一些细节,职业习惯罢了。”

成步堂沉默了一小会,嗤笑一声,眯起眼挠了挠脑袋:“哈……真不愧是你。以后可得好好提醒美贯,让她别偷玩你的手机,以免发现一些小朋友不应该看到的照片。”

“你把事情说得很奇怪。”御剑面无表情,“所以,尸检报告和凶器痕迹都证明死者曾被单独的锤柄——而不是整个锤子击打过,对吗?”他将话题拉回正轨,“但我记得苗旭在口供里并没有提到这一点?”

“没错。”成步堂把口供文件也交给他。“为了确认,我刚刚又翻看了一遍,确实没有找到他承认用锤柄击打他弟弟的内容。他只承认自己当时‘抄起了靠墙倒放在地上的锤子,狠狠地往苗阳的后脑来了两下’……”

“‘两下’。”御剑打断他,“他说了‘两下’?”他微微眯起眼睛,“尸检报告里说的是‘钝物和棍状物各一次’,可他为什么要说用‘锤子’砸了两下?”

成步堂似乎没有在意御剑的自言自语,而是双手学着举锤子的模样比划着:“靠墙倒放在地上……那么这把木锤是锤头着地、锤柄竖起靠在墙边,如果人要举起这样摆放的大锤子,那么……”他做了个有点像玩高尔夫、又有点像打羽毛球的滑稽动作,“得这么举才能把它抡起来。而这种用力方向——啊,就是这个(これだ)!”

“你在模仿我吗,成步堂?”御剑哭笑不得,不过……他才不愿意当着这人的面亲口承认自己其实有些怀念对方认真搜查的模样。

“谁要模仿你了?”成步堂装出一副无辜的表情,但他眼底的坏笑可藏不住,“我只是单纯——有感而发!”

御剑没理会他的狡辩,憋住嘴角差点漏出来的笑意:“所以,你的发现是?”

“明天庭审的时候就能揭晓了。”即将要上庭的律师挑挑眉,向自己的助手故意卖了个关子。

他的话正好让御剑想起另一个小问题。“说到开庭,你这次出门并没有带正装吧,成步堂?”御剑上下打量他的黑T恤、系在腰间的灰色外套、宽松长裤和凉鞋,“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许穿成这副模样上庭,你会因为蔑视法庭被赶出去的——至少不许穿露脚趾头的鞋。”

“难道要现在出门去买吗?”成步堂不好意思地把脚往后挪了挪,“我可不想花冤枉钱……”

“穿我的吧。”御剑倒是接受度良好。

成步堂僵了一下:“我……我穿红色浑身不自在,”他搓搓后脑勺支棱的刺刺头,别过脑袋,“而且不符合我的气质……”

“你可以只穿我的衬衫,打一条领带。”御剑尽力保持语气的平静与稳定,“反正现在是盛夏,不穿正装外套也可以理解。”

成步堂瞟了一眼御剑身上的白衬衫。苗家的空调已经停止运行,闷热的室内充斥着来往警员身上的汗味和怎么都无法消散的浓浓血腥味,就连天生出汗不多的御剑脸上的汗珠都要顺着鬓角往下淌,背后的白色布料已被浸湿成半透明,严严实实地贴在皮肤上。御剑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不由得移开视线换了只手拿刚刚脱下的西装外套,又解开衬衫袖口的纽扣把袖子卷上去。不知是因为口渴,还是御剑半湿的鬓角发丝,又或是他裸露在外的手臂线条,总之成步堂很大声地“咕噜”咽了口口水,喉结滚动。“好吧,那就借你的东西一用。”他干巴巴又沙哑地说,“谢了。”

“小事。”御剑嘟哝道,声音细如蚊鸣。

End Notes
程文涛这个名字来源于某天我在QQ语音里说的“成步堂”三个字被转文字功能识别成了“程文涛”,我的普通话水平被QQ羞辱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