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ary
与其标榜边听边看体验更佳,不如说如果不听真的会丧失很多阅读体验!
Calendar Girl-Neil Sedaka
https://music.163.com/song?id=27709412&userid=645596917
拍摄电影和电视剧时,比起实地取景,有些片方更倾向选择专门的摄影基地。不论现实还是科幻风格,一切在虚构作品中被创造出来的人类生存环境都能在那里找到。它们一个比一个以假乱真,就好像真的能供人生活一样。然而,只要有某位好事者动了推开那些紧闭的大门的念头,他或她便会发现:所有光鲜亮丽的建筑物都只不过是徒有其表,再漂亮繁华的商店街也没有行人会光顾,再绿意盎然的森林也没有半只动物生活。
——以上文案均来源于某条标题为《揭秘!影视基地背后的秘密!》的视频,成步堂龙一某天拿它当作午饭时打发时间的小菜。说实话,他认为这条视频挺无聊的,但至少比面前令人悲叹的工作餐有吸引力。他本来都快忘记那份互联网快餐了,结果当今天来到——准确说应该是“回到”特伦布镇时,小镇的光景又让他想起视频博主说的这段话。那个聒噪的小伙子形容得没错,成步堂想——不清楚他背后有没有专业的文案写手,但他那番关于“空壳”的排比句简直就是为特伦布镇量身定做。这镇上的一切似乎都被废弃了:洗衣房的玻璃橱窗碎裂;电影院的霓虹灯牌缺失了好几个字母,门口贴的海报居然还是2010年的《阿凡达》,外星人蓝色的皮肤已经褪成绿色;药房的门把手仿佛从开店起就没再擦过,甚至黏着一块口香糖。就像影视基地里的假城镇一样,这里的内在已经被抛弃了,每个人都只是路过、产生“啊,这里还有一座小镇呢”这样的念头、离开,没人想走进去仔细瞧瞧,因为他们都看得出来:特伦布镇只是一具空壳。
距离他从小镇搬走已经整整十年。十年间,他从未想过自己会以如此平平无奇、令人厌倦的方式回到自幼成长的故乡。他小时候当然做过一些衣锦还乡的美梦,幻想着镇民们用钦佩的目光追随一个曾经喜欢在废砖墙上涂鸦的小子,嘴里议论他的画在哪里展出、又卖了多少钱;离家后,他明白那些梦再也不可能实现,便像每个被生活殴打的成年人一样,以为除了近亲去世和财产纠纷没有其它理由能召唤他回家。谁又能料想到他竟是为了进行房地产交易这种听了就让人犯困的理由而归乡呢?
成步堂龙一,二十九岁,在一家葡萄酒厂——糟糕,他好像连介绍个人情况时都憋不住要玩谐音梗*了——的投资部门当个不大不小的职员,占个不轻不重的位置。这次他回到特伦布镇是为了给公司的新工厂选址,并对上级看中的地皮的产权人进行交涉,评估他们是否有出售土地的意愿。按理来说,公司本不应该将如此重要的工作安排给他来做,但全部门只有他一个人出身于缅因州这个鸟不生蛋的偏远小镇,换句话说,只有他对当地情况最熟悉。于是,成步堂只好背着多到吓人的出差资金、厚厚一沓文件和一颗压力过大的心回到故乡。这三样东西没有一件对他的工作有帮助:全镇只有一家旅馆,就算他付再多的钱,得到的待遇升级也只不过是房间厕所多了个浴缸——说实在的,谁会用那种水垢都快变成树木年轮质感的浴缸啊?而且,他高度怀疑大部分特伦布镇的居民是否有那个耐心读完自己必须出示的、关于公司背景介绍以及交易条件的说明文件;除此之外,当年在这个镇上发生的种种也只会让他心头的压力呈指数增长。也许唯一值得期盼的是,今天——即他开展工作的第一天——将要会面的土地产权人有一个他再熟悉不过的名字,熟悉到他几乎能忽视这次出差带来的所有不愉快。也许我正是为了与那人再次见面才接下这份工作?他时不时就会这么想。不过,他明白自己仍然需要保持客观:资料显示,这片土地在现产权人成年之前曾属于另外一个人,而且有对老夫妻一直租着它并生活在上面的房子里,至今仍如此。所以,成步堂也不确定他等下会见到的究竟是其中哪一位——法律意义上来说,只有现产权人到场交易才能生效,但他高度怀疑对方是否还愿意再次回到这个镇上——鉴于曾经发生在那个人身上的事。就算他们已经几十年没见面,却也巧合般地共享同一种对小镇的恐惧和厌恶,也算童年好友之间特有的默契吧?成步堂自嘲地想。
他不愿再把思绪沉沦于过去的回忆,推开镇上唯一一家还在营业的酒吧的木门,门框上的铜铃正用苟延残喘的声音证明它结的铜锈有多厚。当初他本来想选另外一条街上的咖啡厅而不是酒吧,但他意识到自己正代表一家酒厂,而且那咖啡厅的所有饮料都比止咳糖浆还难喝——至少酒尝起来不会像感冒时才会捏着鼻子喝下的东西,对吧?成步堂与对方约好十分钟后在这家酒吧见面,目前店里除了他以外一个顾客都没有,店老板(自成步堂有记忆开始似乎就在这家酒吧工作了,他小时候不止一次看到过老板边用手背蹭自己的酒糟鼻、边把快打起来的酒鬼扔出店外)正用一块看上去脏得可怕的抹布擦一个脏得比抹布还可怕的啤酒杯,看到有人进店也只是微微抬眼瞟了一下,又继续低头干他的活。成步堂没有选择吧台而是靠窗的卡座落座,希望等的人路过时能认出自己。酒吧里回荡着上世纪六十年代流行歌曲的旋律,音乐的声音在他进店之后好像莫名变大了一些,也许老板默认顾客都喜欢热闹吧。当他点的威士忌被老板搁在桌上时,他注意到店内音乐切歌了。前奏很短,音量越来越大,歌词与酒液一起流入他的体内:
“I love I love I love my calendar girl, yeah sweet calendar girl……”
(我爱、我爱、我爱我的日历女孩,甜蜜的日历女孩)
“I love I love I love my calendar girl, each and every day of the year!”
(我爱、我爱、我爱我的日历女孩,一如既往,日甚一日)
靠,女孩。女孩。明明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一首歌里听见这个词都不会让他心中泛起哪怕一丝波澜,但偏偏是特伦布镇……偏偏在这里。一个单词和一个地点的结合,让他心底最不愿回忆起的过去被二度搅到表面,平铺、摊开,用猩红色的发丝、甜腻的怪香和最深层的恐惧再次在他脑海里刻下那个女孩的名字:叶樱院彩芽——或者应该叫她,美柳千奈美?
“(January) You start the year off fine, (February) you’re my little valentine.”
(一月,你是一年美好的开端;二月,你是属于我的小情人)
成步堂龙一与叶樱院彩芽在2011年一月开始交往。他们是附近社区大学的同学,彩芽就读于文学系,成步堂在艺术教育系(很遗憾,这所社区大学没有正儿八经的艺术系)。就像很多适龄大学生情侣一样,他们在新年派对上经朋友介绍认识、看对眼、告白、交往,一切似乎都冒着软软的粉红泡泡和令人安心的热气。彩芽是个温柔的女孩,说话轻声细语,待人接物亲切贴心,笑起来仿佛能照亮世界,乌黑的长发如丝绸一般让男友爱不释手——当然,交往初期他还不太敢对女友的头发动手动脚,但时间久了便开始变得随意。他们进行得十分顺利,真的十分顺利,顺利到令旁人艳羡——也许顺利得有点过了头。
歌曲在“(April) You’re the Easter Bunny when you smile(四月,你笑得像只复活节的小兔子)”后切入副歌,让成步堂还有一丁点时间挽留一下他对彩芽最后的记忆,即使当时的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那已经是“最后”。
“(May) Maybe if I ask your dad and mom, (June) They’ll let me take you to the Junior prom.”
(五月,也许我会去问问你的父母;六月,他们会让我带你去毕业舞会)
五月初的某一天,成步堂被朋友拖去喝酒,没带上女友。第二天一早,迎接他的不仅是宿醉头痛,还有一个改头换面的彩芽(现在想来,真的还能称她“彩芽”吗?):他的女朋友穿起了只有高中毕业舞会才穿过一次的粉色礼服裙,还把头发染成了红褐色。她说,“想给我的小龙一个惊喜”,而他当时确实有被惊喜到。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惊喜逐渐开始变成惊吓。
彩芽好像换了一个人。成步堂不清楚染发是否意味着一种彻底改变的决心,但他的彩芽确实变了,连带着他自己似乎也变了。为了缝补成步堂牛仔裤上的破洞,她曾经能连跑三家裁缝店找出最合适的布料,而那天之后的她却推崇起破洞牛仔裤来,说什么这是“时尚”“潮流”——如果光需要承担裤子漏风的后果,成步堂倒还能接受,可彩芽紧接着便开始劝说男友和自已一起穿“时尚的”“情侣款的”衣服,当然,全部由男方出钱。成步堂本想指出这种消费方式的不合理之处,却在凝视彩芽摄人心魄的黑眼睛几秒后马上缴械投降。他多接了两个短期工和一份家教,偶尔还帮一些街头帮派设计并喷涂他们的标识。他没日没夜的工作换来了彩芽的丝绸披肩、蕾丝阳伞、高跟凉鞋和银手镯,还有自己的黑眼圈、胃病、因破坏市容市貌吃的罚单和期末挂掉的三门课。曾经的彩芽害怕冲突和争吵,走在街上看见两个高中生互相骂街都要拉着成步堂走得远远的,而那天之后的她好像突然能够从他人的针锋相对中探索出无上乐趣。她在成步堂耳边吹风,抱怨有太多学长都“觊觎自己”,有些人甚至“认为小龙配不上我”。他哪能忍得了这些?好言相劝下,彩芽终于愿意向他吐露那些学长的名字——他当初以为彩芽在说出名字时嘴角若有若无的一丝笑意是自己的错觉,毕竟她一直都是个崇尚友好相处的温柔女孩,怎么会主动点燃潜在矛盾的导火索呢?成步堂拿到名字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挨个找那几个男生理论,第二件事是提高嗓门、扯衣领、推搡,第三件事是揍人以及被揍,第四件事是坐在当地警察局里用湿毛巾按压流血的嘴角和青肿的眼眶。当彩芽慌慌张张跑进警察局、高跟鞋与地面碰撞出“咚咚”响声、大惊失色地喊着“哦,小龙,你怎么能做这种蠢事!我会心疼的!”时,成步堂终于在操蛋的、充斥着妒火和暴力的一天后感到了温暖——同时,一股微弱但无法忽视的凉意也在侵蚀他的脊椎。
“(July) Like a firecracker I’m aglow, (August) When you’re on the beach you steal the show.”
(七月,我像烟火一样闪烁着喜悦;八月,你出现在沙滩上时抢尽了风头)
那年七月和八月各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七月四日,成步堂、彩芽、他的发小和发小的女友四人一起驾车去邻镇看独立日烟火。他当时还没拿到驾照,便毫无顾虑地开始在车上狂喝他们带的啤酒,引得他的发小在驾驶座上羡慕地哀嚎出声。回程路上经过一家快餐店时,发小提议他们停车买点吃的,成步堂因为路上喝了太多酒没什么胃口,便待在原地看车。他当时晕乎乎、醉醺醺,路上一个行人都没有,路灯光线昏暗——最重要的是,他的膀胱已经强烈抗议好久了。与其跑进快餐店找厕所,他认为原地解决才是最有效率的方式(别瞧不起他了,他当时醉得像一摊烂泥,真不知道为什么十年后还找了份酒厂的工作!)。当成步堂刚拉上裤子拉链时,原本好好停在十几米开外的轿车突然开始滑行,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直直冲他碾压来。他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就被整个人撞飞到路灯杆上,后背像大象踩过似的那么疼(虽然他也没真正被大象踩过),几分钟后脚踝肿得比天高——甚至轿车后视镜都在撞击中掉落了,老天啊,那可是他们租来的车!当其余三人闻声赶来时,除了彩芽,他们都被撞到扭曲的保险杠和成步堂顽强的生命力惊掉了下巴。而彩芽——她当时的表情很微妙,成步堂看不太清,他唯一能确认的一点是:在那看似担忧的神情之下隐藏的绝不是惊讶,而是另一种情绪,一种可以称之为……“失望”的情绪。
比起七月的小插曲,八月那件意外的来龙去脉则简单得多:没有醉酒、没有轿车、没有街头不文明行为,只有彩芽、泳衣、一个偏远的湖、毫无征兆抽筋的腿和差点淹死的成步堂。要不是正巧有位老人牵着一条活泼过头的吉娃娃路过,他估计已经和湖底的水草作伴十年了——因为彩芽当时正躺在湖边草坪上小憩,不管他怎么呼救都叫不醒。大难不死后,成步堂合理怀疑是上个月的小交通事故导致他的腿脚可能出了什么毛病,因此也没有深究。
歌声继续流淌,酒精开始起效,成步堂察觉到自己的脸颊和耳根已经有些发热。他稍稍推开面前的酒杯,试图用肢体动作劝告自己别再喝了——但这么做只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如果没有酒精分神,他将在歌曲的引诱下不自觉地继续回忆那年发生的所有事,而每当那些事灌入脑海,他都需要酒精解决问题。
“……(October) Romeo and Juliet on Halloween……”
(十月,我们是万圣节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十月,他对叶樱院彩芽的爱意达到了巅峰。也许因为她开始变得越发主动(各种意义上),也许因为她万圣节时的性感装扮令人完全移不开眼,也许她真的很爱成步堂——至少他愿意这么相信。十月三十一日最后一个小时,与叶樱院彩芽接吻后,成步堂决定向她求婚。他明白自己的行为幼稚又冲动,还带着一股子不计后果的鲁莽:他甚至溜进家中父母房间里,打开保险柜偷出了自己的住房信托基金去买钻戒!
十一月的一个夜晚,成步堂敲开彩芽家的门,下定决心今晚一定要把“你愿意嫁给我吗?”问出口。
“(November) I’ll give thanks that you belong to me.”
(十一月,感谢上帝,你终于属于我了)
他感到有什么不对劲。
彩芽为他开门时面容有点僵硬,比起看到男友时应有的惊喜,说她有些烦躁也不为过。她的嘴唇扭曲、脚步虚浮、声音颤抖,只有红发在家中光线下显得更加明亮。那些光源很奇妙,无不例外都是暖黄色,甚至映得彩芽原本黢黑狡黠的眼眸都泛着一丝黄。“小龙,这么晚了,你来干什么?”她坐在粉色的沙发上轻声问,为男友倒了一杯花茶,茶水弥漫着甜腻的香味,直往他的鼻腔里钻。成步堂深吸一口气——吸入更多甜腻香气——手忙脚乱地摸出承载自己沉甸甸爱意的天鹅绒小盒,开始吐露心声。
“……所以,彩芽,你愿意嫁给我吗?”他以一种高到不自然的音调结束了求婚词。
彩芽眨了眨眼睛,突然开始咯咯笑起来:“嫁给你?小龙,嫁给你?”她细声细气地说,“当然了,我当然愿意。”
“什么?”成步堂激动地站起身,差点打翻茶杯,“真的吗?那我……”他笨手笨脚地绕过茶几跑到彩芽身边,准备单膝下跪。然而此时彩芽抬手制止了他——那动作让他想起镇上一个养了五条德国牧羊犬的大汉,他每次训狗时都用那样的手势——她放下手,从脖子上取下她一直挂着的吊坠交给成步堂,说:
“小龙,如果你能喝下这里面的东西,我就和你结婚。”
成步堂呆呆地接过吊坠。那是一个金色的心形金属圈,中间嵌着一个精巧的蓝色小瓶子,用手指轻轻拨弄便能咕碌碌转动,瓶子里似乎装着什么液体。他愣住了,对求婚和小瓶之间的联系毫无头绪。“为什么?”他只是这么反问,也只能这么问。
“为了证明你对我的爱呀。”彩芽又咯咯笑了。也许灯泡出了什么问题,客厅的灯光闪了闪变得更亮,映得彩芽眼底的黄色光芒也更明显。“喝下去吧,小龙,喝下去就好了。”
他麻木地拧开小巧的瓶盖,闭眼放到鼻尖下闻了闻。一股和花茶一样甜腻的味道,和彩芽身上一样的味道。他真心沉醉于此,而那小瓶里的液体仿佛也乐得被人如此崇拜,更卖力地散发香气引诱成步堂将它喝下。
有那么一瞬间,他在充斥鼻腔的甜蜜中嗅到了一丝腐烂的气味。恶臭、刺鼻、令人作呕的、腐烂的气味。
他猛地睁开眼,发现小瓶里装的液体竟是猩红色。
成步堂吓得赶快甩开吊坠,玻璃和金属制的小玩意摔在地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黏稠的液体缓缓流出渗进地毯,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而空气中弥漫的甜腻味道却更浓了——他惊恐地发现,腐臭味也更浓了。他进门时为什么没察觉到?
“彩芽,你、你打算给我喝什么?”成步堂几欲干呕,拼尽全力才没让自己真的吐出来。
“喝下我的爱啊,小龙!”彩芽用哀求的语气说,“那不是什么坏东西,喝下它,我就能和你结婚了!你不是很爱我吗,难道不是吗?”
爱?爱?他想起饥一顿饱一顿的打工生活,他想起在警察局度过的夜晚,他想起迎面撞来的轿车,他想起冰凉的湖水,他想起隐藏在香气下的腐臭。成步堂像吐出求婚誓词一样结结巴巴:“你想杀死我,是不是?”
“怎么会?我怎么忍心——”
“你想杀死我,是不是?”成步堂跌跌撞撞地站起身指着彩芽,整个人不自觉地发抖,“那次车祸——溺水——还有更早的,不对……你根本不是彩芽,五月之前的彩芽从不会这么做……你究竟是谁?”
眼前和彩芽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的面庞开始扭曲:“你究竟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
“你不是彩芽!”他终于大吼出声,捡起地上的吊坠就往她脸上扔,“你他妈到底是谁?”
女人的表情僵硬了一瞬,她的眼底有什么一闪,瞬间整个瞳孔完全变成黄色。令人不安的黄色。死一般的寂静后,她终于张嘴,说话的声音如同毒蛇捕猎时的嘶嘶声:“——我受够你了,成步堂龙一。”
她开始撕扯自己的头发。每说一个词,一缕红褐色的秀发便连着头皮被她扯下来,露出模糊的血肉和白森森的头盖骨:“你真是一个——”她经常抚弄的鬓角发丝被扯下,“特别难杀死——”她的后脑勺暴露在空气中,“还特别难伺候的——”她的头顶开始变得像被什么野兽啃噬过,“小杂种——!”
那个披着彩芽皮的生物已经变得完全不像个女人了,甚至不像个人类。她从胸口发出咆哮声,踢了踢被花桌布盖住的茶几腿,“上吧,美散,该你出场了,好孩子。”她又恢复咯咯笑的语调,“把那个小崽子撕碎吧。”
客厅的氛围突然变了,暖黄色的灯光开始昏暗冷淡下来,所有装饰着精致蕾丝和花边的家具突然显得灰扑扑又破破烂烂。被那女人踢过的茶几像有生命一样开始蠕动、扭曲、变形变色,成了一个跪趴在地上的壮男人。
那个穿着囚服的男人慢悠悠地站起身,他脸上的疤痕多到令人浑身发麻,皮肤苍白溃烂。他张嘴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半点声音:他的舌头没有了。
“掐死他,美散。”女人捂着嘴下令道,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捏着一团暗红色的东西把玩——那居然是一条舌头,“或者你更想用你的大手捏爆这小子的脑袋?我也很喜欢看这个喔。”
成步堂吓得连脏话都骂不出来了,还好他在双腿完全脱力之前尚存一丝理智拔腿就跑。“哐当”一声,头顶的吊灯脱落掉在地上、拦住了他的去路,他下意识低头一看:
哪是什么吊灯,那是个年轻男人的头颅。
“哎哟,小菊三也想加入人家的狩猎呢。”女人笑得更欢了,抬眸瞟了眼成步堂,危险的黄色光芒透过眯起的眼缝刺向他,“小龙,抱歉刚才失态啦……人家不得不伪装一下,但我对你的爱可丝毫没有变化。你爱我吗,小龙?”
“你——你这个——”成步堂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你这个恶心的娘们——我他妈去爱你的僵尸宠物都不会爱你!”在有脑子想出更多发泄的话语之前,他的双腿几乎是拖着他跑向玄关、撞开大门。
他回头看了一眼——他只敢回头看那么一眼:一团黑雾从门缝里挤出,像蛛丝、又像触手一样试图把他抓回那个女人的老巢,但随着他越跑越远,黑雾也逐渐消散,直到完全无影无踪。
成步堂不清楚自己跑了多久,等回过神来时他已经站在警察局门口大喘气了。他猛地推开玻璃门,冲值班的警察大喊大叫:“彩芽——不,不是彩芽,是一个冒充她的女人——彩芽准备杀、杀、杀了我!从七月开始就打算——也、也许更早!”
“哇哦哇哦哇哦,”正翘着腿边看报边吃甜甜圈的大婶警察坐起身,一脸狐疑地盯着面前这个像刚跑完马拉松、又像见了鬼似的年轻人,“冷静点,你不是成步堂家那小子吗?”
“彩、彩芽要杀了我,彩芽她——”
“哎哟喂,现在的小孩就喜欢大惊小怪,”大婶不耐烦地掏了掏耳朵,“不就是分个手吗,都多久了还在那鬼哭狼嚎?”
“分——分手?”成步堂被大婶说得一头雾水,“她不是要和我分手,是打算……”
“杀了你,对吧?大婶我听到了,”她吹吹刚掏完耳朵的小拇指,又拿起甜甜圈开始吃,“明明五月已经分手了那女孩家里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就喜欢搬来搬去的怎么现在突然开始闹相思病呢大婶我可是追连载故事正追到关键时刻啊真是的上个夜班也不得安宁……”
也许因为大婶的态度太过冷静,成步堂竟能快速从一堆废话中提取重要信息:“……什么,五月就分手了?搬走?”
“对啊,”大婶边嚼边说,“你和那孩子难道不是和平分手吗?因为叶樱院家搬走了啊。”
“那我……这半年以来的女朋友又是谁?”他喃喃道,比起问大婶更像在问自己。
“半年?女朋友?”大婶看上去有点不耐烦了,“喂我说你小子有神经病就去治别在这骚扰大婶一把老骨头,你不一直和那个叫啥,十章的黄毛小子还有他的马子一起鬼混吗?哪来的女朋友?相思病也要有个限度哈。”
“那我六月进局子那次……又是怎么回事?”成步堂感觉血往脑子上涌。
大婶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呃,你当时……好像不为个什么理由就去找人家的茬,对方也觉得莫名其妙呢。”
不为个什么理由?
等等,他究竟是因为争风吃醋还只是在街上偶然的口角才和那个学长打架?独立日烟火之旅到底有四个人还是三个人?那辆车是不是由于粗心的发小没拉好手刹才失控的?他难道一个人去的湖边?他的记忆究竟怎么了?
“还有事吗?”大婶打断他的思绪,“没事的话大婶我就……”
“您……知道彩芽有什么双胞胎姐妹吗?”他插话道,嗓音嘶哑又陌生,仿佛不是自己的声音一样,“或者……任何跟她长得很像的亲戚?”
“哟,你小子可问了个有趣的问题。”她兴致勃勃地开始回忆,“大婶我啊小时候还真见过这么一个人,那会儿我还读小学呢,有个姑娘长得跟叶樱院彩芽简直一模一样——我都要怀疑她是不是彩芽的祖宗了,她俩只有头发颜色不一样……”
“红色,对吗?”成步堂再次插嘴。
“诶对对对!”大婶狂点头,“哎呀,那可真是个美人儿啊……可惜,可惜,最毒妇人心,”她惋惜地摇摇头,似乎忘记自己也算妇人,“那个叫千奈美的姑娘可野得很,好像把她男朋友毒死还分了尸,最后年纪轻轻就被判了死刑,那会儿还有绞刑咧。”
“那个男友……难道叫做‘菊三’?”“分尸”一词让他想起刚刚某个造型可怕的吊灯。
“‘菊三’?”大婶思索了一会摇摇头,“不,不是,吞田菊三是三十年前一个意外死的小伙子,高压电事故——我就说那些裸露的电线迟早害死人!美柳千奈美杀死的男人好像叫尾并田美散吧,大婶我别的不行记忆东西可是一等一的棒想当年我上学的时候……喂、喂,你小子跑哪去?”
成步堂不记得自己怎么离开的警察局、怎么到的宿舍。他手脚麻木冰凉,试图从外套口袋里掏钥匙开门时却摸出了另一样硬邦邦的东西:一个蓝色的小瓶子,外面有一圈金色的心形金属装饰,瓶子里还残留着已经凝固的红色液体。
“(December) You’re the present ‘neath my Christmas tree……”
(十二月,你是我圣诞树下的礼物)
他当天回去就开始发高烧,一直病到那年圣诞节前夕才重新意识清醒。
“Yeah, yeah, my heart’s in a whirl, I love I love I love my little calendar girl……”
(耶,我的心跟随着你旋转,我爱、我爱、我爱我的日历女孩)
“Every day, every day, of the year!”
(一如既往,一如既往,日甚一日)
一曲终了,门口的铜铃声再次响起。一定是土地产权人来了,成步堂想,赶忙抬手擦去额头上的冷汗,结果手肘不小心扫到桌上的酒杯,还盛着少量威士忌的玻璃容器砸在木地板上摔了个粉碎。他手忙脚乱地低头拣碎片,正好听见有人在他头顶轻声叫他的名字:“成步堂龙一?”
他抬起头,和一双夜霜般的灰眼睛对视。
End Notes
谐音梗:不仅九和酒发音相同,twenty-nine和wine都能押韵,我的天呢!